指定专门的业务员作为贵司的综合物流接口人。
2. 专人负责售后服务:
指定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员负责平时与贵司的联络,沟通,协调。
3. 投诉处理:
所有服务投诉均由专职服务督察在4小时内答复,其中属于服务事故的按照服务事故方案处理,并在2个工作日内给复最终处理结果。
4. 保险赔付:
凡在业务委托时投保的客户一旦出险(一般物品费率在3‰,贵重物品和易碎品协商解决),按保险公司的规定赔付。